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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录范围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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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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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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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 3、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4、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6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6年),身体健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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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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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9日。 网上缴费:2008年3月6日-3月10日,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 报名网址:见招考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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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名办法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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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各市委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汇总,并将《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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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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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省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级机关选调生的考选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参照省里的做法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