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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贫困当过错来惩罚
邬凤英(广东编辑)
昨日看了几条新闻,感到有点心酸:上海东华大学的《学生手册》上赫然标明:“凡贫困生买手机者不能享受国家高额奖学金”,不仅不能买手机,也不能有MP3和电脑(1月11日《半月谈》);甘肃联合大学规定,凡欠学费500元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一些贫困生因此在考试当天被逐出了考场;不仅不能参加考试,而且不能享受贫困补助,成绩再好也得不到奖学金,也不能入党。(1月11日新华社)
心酸的同时,还有点触目惊心:这是把贫困当做罪恶来惩罚了。如果一个大学生,不是因为他触犯了法律,不是因为他做了不道德的事,也不是因为他成绩糟糕,而仅仅是因为他穷,就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和惩罚,这会在他成长的心灵中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但愿他不会从中得出这样的结论:遵守法律是没有意义的,道德高尚是没有意义的,成绩优良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有钱才是有意义的。以后的人生,他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据权威部门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全日制高校学生约1350万人,贫困学生270多万人,约占总人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至10%.贫困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虽然屠格涅夫说,“贫穷不是罪恶”,但当贫穷成为一个人遭受歧视和羞辱的理由时,就有可能制造罪恶。大学在颁布上述规定的时候,显然没想过这其中的逻辑关系。
学校方面也许有充分理由:我们这是为了打击恶意欠费,但这应该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将少数真正的恶意欠费者甄别出来。大学难道没有比收费更崇高的使命了吗?只以收费为出发点,如此刻薄寡恩,这是教育家办大学,还是小商人在办大学呢?
一个贫困大学生最需要的是帮助,而不是惩罚———希望有些大学能早日明白这样的道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大学都不明白这一点,还有一条新闻:复旦大学新开了一家“哭吧”,大学生们可以到那里去“倒苦水,发牢骚,甚至哭诉,以宣泄心理压力”,“生意”很火爆(1月11日中新社)。这让我感到了些许欣慰:春节快到了,那些郁闷的贫困生总算可以找到一个舒解心中郁闷的地方了。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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