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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法》 伴 我 成 长
张月玲
20年来,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会计
我国的《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颁布,同年5月1日实施,历经了1992年的细枝末节
的修补和1999年大刀阔斧的改革,2000年7月颁布实施新《会计法》,迄今已经20个年头。
作为一名会计人,一名高校的会计教师,《会计法》伴我一起成长。
《会计法》伴我成长
父亲曾是5000多口人的农村大队会计,这对我选择会计这个职业有些影响。
《会计法》颁布时,我正是秦皇岛煤炭工业管理学校财会841班的一名学生。我1984年
高考成绩差几分没达到本科录取线,在上大专还是中专之间,我自作主张选择了秦皇岛煤炭
工业管理学校财会专业,从此与会计结下了不解之缘。从中专到硕士(1997年山东矿业学
院)、博士(2001年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2004年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20年来,我无论
是学习还是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会计。
记得1985年一次上会计课时,老师说:《会计法》颁布实施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了!
会计人员的地位将会有空前提高,你们选择会计专业是明智的!将来会大有所为!当时我还不
到20岁,从来没有接触过会计,因此不能深刻理解老师的肺腑之言。
20年来,中国经济经历了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不同的发
展阶段,周围不少人“下海”、跳槽,尽管我也有过很令人羡慕的从政机会,但是我却始终
与会计相依相伴,从未离开过会计。连孩子也受到我的影响,3岁时就知道会计科目、账户!
每年家里其他报刊可以不订阅,但是会计学权威期刊《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
会通讯》、《中国财经报》等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是我的精神食粮。
《会计法》走进我的课堂
2000年全国掀起了学习贯彻《会计法》的热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都在宣传《会计
法》;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广大会计人员学习宣传《会计法》;各级学术团体纷纷开展
《会计法》征文活动。《会计法》渗透到广大会计人的内心深处。作为一名高校会计教师,
我积极参加了征文活动,撰写的《从立法高度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一文,获得山东省会计学
会、山东省财政厅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会计学会煤炭专业委员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会计课堂上,我与同学们一起学习《会计法》。目的是使会计专业的学生做学《会计
法》、懂《会计法》、遵守《会计法》的模范。也是在课堂上,考勤问题使同学们牢牢记住
了“不做假账”这句话。一次会计课上,我让在坐的同学签到考勤,并强调只签自己的名
字,结果有的同学出于“好心”,代替缺课的同学也签了到。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老师还要
按签到的名单点名,结果“有名无人”,有人做“假账”了。借此机会,我将《会计法》再
次搬进课堂,与同学们一起重温《会计法》的重要条款,回顾因为会计造假而出现的严重违
法案例,告诫做“假账”的学生,“诚信是做人的基本标准。”使同学们再次领悟会计“真
实性”的含义。课后,许多同学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与我谈心得体会,交流思
想,特别是做“假账”的几位同学,主动找我承认错误,表示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将来走向
会计工作岗位后一定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决不做假账。
《会计法》伴我成长,《会计法》走进了我的课堂。这就是我与《会计法》的情结。
摘自:
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
2005-06-0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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